关于K.I.A女士诉丹麦违反《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2d、12和15条款的案件。
作者担心如果返回索马里,将会被家人和青年党(Al-Shabaab)杀害。作者在她的家乡索马里一直生活在完全的男性支配之下。首先,她的父亲曾经控制她,当他去世后,她的兄弟掌控了她的生活。当她的父亲去世时,她被剥夺了从他那里继承的权利,她被她的兄弟用作”商品”。他强迫她嫁给他的岳父,S.A先生。她的兄弟想把作者排除在外,因为她声称继承了他的父亲的遗产。这也很方便,因为兄弟仍然欠着自己婚姻的赔偿,因此可以用自己的妹妹(作者)作为新娘来”偿还”他的岳父(S.A先生)。
起初,她逃脱了与新丈夫的强奸企图,因为她在8岁时割礼后被缝合。当她的丈夫想要”打开”她以便强奸她时,她在夜间逃离,并于2013年12月来到埃塞俄比亚。在那里,她联系了她的阿姨,后者给她寄钱买了一张飞往欧洲的机票。她进入了丹麦并申请了庇护。
移民服务拒绝了她的庇护申请,而难民委员会在2015年7月22日维持了该决定。委员会表示,解释似乎不太可能而且不一致。由于委员会不相信她,他们也拒绝在最终裁定之前进行酷刑医学检查。这是我们在许多酷刑案件中看到的一种论点。如果委员会相信申请人,就不需要进行酷刑医学检查。另一方面,如果委员会不相信申请人,仍然不需要进行检查,因为我们不相信你!换句话说,永远不会有酷刑医学检查,可能会显示作者在逃离原籍国之前受到酷刑,从而在难民委员会的会议上产生另一种结果。
有关索马里的所有背景信息都确认了该地区广泛存在强奸和性别暴力的风险,这是由于冲突情况和社会中强大的男性支配所致。丹麦难民委员会在最终决定中未提及她关于性别特定暴力风险的主张。丹麦难民委员会也未尝试论证为何强行驱逐返回索马里不会违反《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因此,于2015年8月7日向《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提交了投诉。
17. January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