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是阿富汗逊尼派穆斯林。 2006年至2011年,他担任驻阿富汗美军翻译。 他收到了与工作有关的电话威胁。 此外,塔利班还分发了“夜间信件”,其中提到他的名字作为叛徒的例子。 有一天,申请人的父亲接到表兄弟的电话,被告知申请人“不应该与异教徒合作”。
由于受到威胁,申请人于 2011 年 5 月离开阿富汗抵达丹麦。 他向丹麦移民局申请庇护,随后又向难民上诉委员会申请庇护,但最初的请求遭到拒绝。 2013年,该委员会以申请人缺乏可信度为由驳回了他的上诉。 委员会认为他的证词自相矛盾且含糊其辞。
在重新审理其案件的请求被拒绝后,申诉被发送至人权委员会。 申诉人担心面临遭受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的严重风险,这违反了《公约》第七条。 委员会认为,申诉人没有提供实质性证据证明他如果返回阿富汗将面临个人风险。 因此,委员会得出结论认为,将提交人驱逐到阿富汗不会侵犯他根据《公约》第七条享有的权利。
24. November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