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家庭的家庭暴力

印度国民 H.K 代表她的女儿 S.K. 提交针对丹麦拒绝其庇护申请的来文。 香港 声称如果她和她的女儿被驱逐到印度,她女儿根据《公约》第 3 条和第 22 条享有的权利将受到侵犯。
香港 拥有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她在印度大学教授该学科。 2013年,香港 已婚 A.S. 在印度,他后来持学生签证前往丹麦。 2015年香港 他在丹麦与他团聚,并作为随行家庭成员获得了居留许可。 S.K. 2017年出生于丹麦。
而香港 和她的丈夫仍然居住在印度,结婚大约六个月后,她遭受了配偶的暴力。 当她的配偶居住在丹麦时,她仍然每天遭受虐待。 H.K. 怀上 S.K. 大约四个月后,提交人因遭到丈夫的殴打而住院。 她被诊断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抑郁和焦虑。
H.K. 住院后,A.S. 被丹麦驱逐出境。 因此,香港居留证 也失效了。 她在没有居留许可的情况下继续居住在丹麦,因为她因涉嫌遭受丈夫暴力的风险而无法返回印度。 她于2017年在丹麦申请庇护。
H.K.和S.K.的庇护申请于2018年6月12日被移民局拒绝。
作为寻求庇护的动机,H.K. 使用以下参数:
– 如果她被驱逐到印度,她担心会被丈夫杀死;
– 她担心她和女儿会受到父母的身体伤害,因为她违背了丈夫的意愿嫁给了他们
– 在丹麦和印度,她经常受到丈夫的身体虐待,在丈夫被驱逐出境后,他通过她的社交媒体帐户上的直接消息向她发送死亡威胁,导致她停用了该帐户
移民局接受了提交人关于她在丹麦遭受丈夫家庭暴力的说法,但移民局发现:
– 她可以获得印度的国家保护(危机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法律和医疗援助
– 可疑的是,提交人在没有保存其丈夫所称威胁的证据的情况下关闭了她的社交媒体帐户。
– 以前是香港 没有提到任何来自她父母的威胁。 直到 2018 年 5 月,这一说法才被提出。
移民局发现她的庇护申请有所升级。 委员会认为她关于家人威胁的说法不可信。 难民上诉委员会于 2019 年维持了这一决定。委员会还指出,提交人关于据称在印度发生的暴力事件的陈述相互矛盾,她关于与家人联系的陈述也相互矛盾。
CRC 审议了该案。
委员会注意到,在本案中,毫无疑问,H.K. 曾遭受丈夫的性别暴力。 委员会注意到 H.K. 声称,如果她被遣返回印度,她担心会遭受丈夫的多次暴力,并且由于对 H.K. 的威胁,S.K. 的安全也将面临风险。 和 S.K.,在 H.K. 的丈夫被驱逐出境后。 委员会注意到缔约国声称香港将获得国家保护。 和她的女儿,如果他们要被转移到印度。 然而,鉴于暴力侵害妇女行为及其因果问题特别报告员对印度在实践中能否获得国家保护表示关切,委员会认为丹麦当局未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审查 详细说明香港声称,如果她和她的女儿被转移到印度,实际上将无法获得国家保护,特别是考虑到香港声称她将无法向家人寻求帮助, 因为他们已经与她断绝关系,而且由于她丈夫及其家人的政治关系,她将无法寻求政府保护。 因此,委员会认为,丹麦当局在做出驱逐提交人及其女儿的决定时,没有适当考虑这些事项以及严重侵犯 S.K. 权利的真实和个人风险,例如成为受害者或 见证暴力以及与之相关的创伤。 委员会的结论是,丹麦在评估H.K.及其女儿的庇护请求时,未能充分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因素,从而保护S.K. 将她送回我身边时要冒着遭受不可挽回伤害的真正风险

21. November 2023

CRC 99/2019
  • Decision: 28 October 2022
  • Comm: Chi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