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丹麦国籍

 

申请人现在是丹麦的公民,1944年出生于伊朗,他于1984年被监禁并遭受酷刑。三年后,他与妻子和两个孩子逃到土耳其,并在那里获得了难民的身份。 1990年,他和他的家人进入了丹麦,并且获得了永久居留证。

 

在1998年至2009年,申请人八次申请丹麦的国籍。但是,他的所有申请均被拒绝。由于他的精神的状态,他无法通过丹麦的语言测试。由于申请人遭受的酷刑,他患有严重的精神健康的问题。这些包括沮丧,记忆力减退,甚至用他自己的语言交流也很困难。这使申请人无法通过必要的丹麦语的测试。

 

如果“有问题的人……证明由于例如精神的折磨等精神障碍而无法充分学习丹麦语,则在初次申请时可以免除这项考试”(第23条) 。豁免在2006年进行了更改。现在,豁免是针对医疗专业人员记录的“非常严重”的疾病。

 

申请人不知道这些豁免,只是在2008年开始获得法律援助时才被告知。在2009年的第八次申请中,申请人要求重新审理其案件,并提出错误地认为该豁免从未被考虑过。但是,该申请被拒绝了。

 

拒绝之后,该案被送交欧洲人权法院。该案已由法院审议。 2012年,丹麦司法部在丹麦重新审理了此案。最后,在经过新的精神病学诊断和另外两年的诊断后,申请人于2014年获得了丹麦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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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November 2023

HUDOC 55607/09
  • Decision: 19. January 2017
  • Comm: HU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