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 O.对丹麦违反CAT的第3条和CCPR的第7条。
提交人离开叙利亚,出任政治检察官,由于其库尔德人的背景而被叙利亚当局逮捕并遭受酷刑。
他于2010年进入丹麦。当他在丹麦申请庇护时,他表示担心返回叙利亚,因为自2009年以来,尽管他从未在军队中服役,但他一直受到政治迫害。
在入狱期间,他受到例如被称为“ Doulab”的酷刑方法的侮辱,殴打和折磨。在他逗留结束之前,警察强迫他与他们合作。起初他拒绝了,但是他感到自己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利益而必须遵守命令,并于2天后被释放。他从未见过法官。
丹麦移民局对提交人进行了采访,他在2009年3月解释了他的逗留和监狱状况,在那里他遭受了包括“ Doulab”在内的酷刑。为了能够核实这些信息,移民局询问提交人是否要参加酷刑检查并签署同意书。委员会没有要求提交人签署同意书,而是决定不推迟对案件的处理,以便进行酷刑检查–只是决定拒绝他的庇护申请并要求他离开这个国家。由于在2011年拒绝进行体检,难民委员会连续两年阻止了提交人进入他迫切需要的康复方案,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认为委员会的决定违反了《禁止酷刑公约》第3条。
11. May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