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第二任妻子案

关于O.H.A女士和她的四个女儿(由丹麦难民理事会代表)对丹麦违反CCPR第7条的情况。

 

申请人逃离了索马里,因为她担心已被Al-Shabaab杀害的已故丈夫的家人以及已故丈夫的第二任妻子的家人。她逃到了被囚禁的利比亚,然后逃往意大利,并获得了居留证。申请人的一个女儿被迫结婚,这是由申请人的姐夫安排的,后者与青年党有联系。由于担心强迫婚姻,女儿们在意大利与申请人结伴,但无家可归。

 

因此,申请人及其女儿逃往丹麦,并申请庇护。丹麦当局拒绝了庇护申请,因为他们认为没有充分的理由不将意大利作为申请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的第一庇护国。因此,投诉已发送给CCPR。

 

委员会认为,缔约国的结论没有充分的考虑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基于她本人的亲身的经历,即尽管她获准在意大利居住,但在意大利仍然面临着无法忍受的生活条件。因此,委员会认为,将申请人及其四个女儿驱逐到意大利将侵犯他们的权利。

20. July 2021

CCPR 2379/2014
  • Decision: 22. September 2016
  • Comm: Human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