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米尔伊拉姆解放虎

关于J.A和J.I对丹麦违反CCPR第7条的情况。

 

申请人是孪生兄弟,是泰米尔人和基督教徒。他们的父亲是泰米尔伊拉姆猛虎解放组织(LTTE)的成员,直到他结婚。 2009年,申请人的父亲被带有LTTE徽标的人绑架。此后,军队向他们的村庄靠拢,兄弟俩逃到了穆利瓦伊卡尔。然而,有一天,军队袭击了穆利瓦伊卡尔,迫使他们再次逃离。因此,申请人来到丹麦申请庇护。

 

难民上诉委员会拒绝了申请人的庇护申请,因为他们发现,他们的父亲曾是猛虎组织的积极成员,这一事实不能得出结论,即申请人有遭受迫害的危险。因此,投诉已发送给了CCPR。

 

委员会的结论是,缔约国当局没有适当考虑申请人的说法,即他们由于先前隶属斯里兰卡,他们的父亲以前与猛虎组织有联系,而他们被遣送至斯里兰卡将有遭受酷刑或虐待的危险。因此,委员会认为,将申请人遣返斯里兰卡将侵犯他们的权利。

 

20. July 2021

CCPR 2258/2013
  • Decision: 8. January 2016
  • Comm: Human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