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阿富汗毒品犯罪

申请人是1985年出生的阿富汗国民。在阿富汗,他是一名打击毒品犯罪的特工。作为工作的一部分,他与一些说英语的组织合作,例如麻醉药品国际处和美利坚合众国禁毒署。由于他的工作,他受到塔利班的追捕,塔利班认识他,因为他曾协助绑架未遂的受害者,他的兄弟被绑架和杀害。因此,他逃到丹麦寻求庇护。

 

申请人的庇护申请被拒绝。申请人的律师向CCPR投诉,理由是申请人“面临遭受严重伤害和虐待,甚至死亡的巨大风险”。要点之一是,由于其过去的工作,根据《难民署2013年8月6日评估来自阿富汗的寻求庇护者的国际保护需要的资格指南》,申请人属于几个风险的类别。委员会的决定认定,申请人的权利违反了《公约》第七条。该决定指出,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显示存在真正违反第七条的治疗的风险。国家有义务通过将申请人遣返丹麦并提供赔偿来提供有效的补救。

20. July 2021

CCPR 2370/2014
  • Decision: 7. September 2015
  • Comm: Human 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