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家庭团聚权受到侵犯

 

男性申请人因其残疾而获得社会的福利,他无法就业。丹麦当局拒绝了申请人的家庭团聚的申请,因为他们得出结论认为,男性申请人是有可能找到工作的,因此可以满足自给自足的要求,但是,当申请人提出家庭的团聚的申请时,尚未获得工资补贴方案的资格,因此无法满足家庭团聚的要求。

 

委员会认为,当局以间接的歧视残疾人的标准为理由拒绝了申请人的家庭团聚的申请,这一事实损害了申请人在家庭生活中享有的行使家庭的生活权或使之无效与他人平等的基础。因此,这违反了《公约》第五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申请人的权利。

22. July 2021

CRPD 39/2017
  • Decision: 31. August 2018
  • Comm: Disa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