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B.H.诉丹麦违反CCPR第7条。申请人来自阿富汗,并于2007年至2012年受雇为士兵,与阿富汗和美国的部队一起训练和工作。申请人的任务包括逮捕塔利班的成员。由于他的工作,申请人曾几次受到塔利班的威胁,包括在家中收到塔利班的威胁信。 2012年12月,申请人被塔利班绑架并拘留。他在三四个月后逃脱,逃往巴基斯坦。离开后,申请人被告知,由于长期缺席,政府怀疑他与塔利班合作。申请人于2013年进入丹麦。他的姐姐,她的丈夫及其子女都在丹麦居住。申请人的其他的家庭,包括他的妻子和六个孩子,居住在阿富汗。丹麦移民局和难民上诉委员会基于申请人的不可信和在有关塔利班对他的拘留的陈述中缺乏细节,拒绝了申请人的申请。该决定受到了CCPR的批评。 CCPR在2019年7月8日的决定中回顾说,缔约国应充分重视申请人被遣返阿富汗时所面临的实际和个人风险。因此,委员会重新审理了该案,并根据《外国人法》第7条第2款决定给予申请人居留证。
8. July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