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和强迫卖淫

来文提交人Y.W.为中国公民,生于1967年。她在丹麦寻求庇护;其申请被拒绝。在提交本来文时,她正等待遣返回中国。她声称,遣返将意味着丹麦侵犯她依据《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一至三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以及与委员会第19号一般性建议一并解读所享有的权利。提交人由律师Niels-Erik Hansen代理。《公约》和《任择议定书》分别于1983年5月21日和2000年12月22日对缔约国生效。

 

22. July 2021

CEDAW 51/2013
  • Decision: 13. April 2015
  • Comm: Ge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