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O.O.A对丹麦违反CCPR第2、3、6、7、13、14、18、26和27条的情况。
申请人在丹麦担任P.B先生和B.O女士的保姆。他向她颁发了工作许可证,并支付了她从尼日利亚飞往丹麦的机票费用。在丹麦,申请人被P.B.先生强奸。被B.O.女士殴打,为了偿还因将她带到丹麦而欠他们的债务,她被迫卖淫。申请人向警察报告了这对夫妻,他们被捕。但是,P.B先生住在尼日利亚的兄弟打电话告诉她,如果她回到尼日利亚,将会被杀死。因此,申请人在丹麦申请了庇护,但由于丹麦当局指出她没有提供任何详细信息,并且未能证明P.B弟兄想要或能够进行威胁,她的申请被拒绝了。因此,投诉已发送给CCPR。
委员会认为,缔约国没有适当考虑到遭受人口贩运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是申请人)的特殊脆弱性,即使被救助后,这种脆弱性往往持续数年。或者能够将自己从攻击者中解放出来。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认为,将申请人驱逐到尼日利亚将构成侵犯其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享有的权利。
15. November 2023